各校外教学点及直属班: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时间为8月28日,现将秋季学期教学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校外教学点和直属班对秋季学期各项工作提前做好规划安排。
一、校外教学点需要重点关注的工作内容
(一)考试工作
1、网络教育全国部分公共基础课程的统一考试自2022年已经下放至各学校。2023年秋统考时间定于9月2日,考试方式为网上考试,具体安排留意后期通知。
2、九月将组织网络教育2023春季学期培养方案第四学期(专科、专升本)和第八学期(高起本)课程的补考(含在线考试和大作业),补考预约由考生自己完成。
3、2023年秋季学期的期末考试依旧网上考试模式,卷面考试、 大作业和在线考试集中在期末进行。所有正考由学校统一预约,所有补考由学生自己预约,每学期期末考试科目不得超过十门。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1、自2022春以来调整的内容
依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总校对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流程及要求较以往做了较大调整,例如启动校抽检工作及抽检结果处理、毕业论文的总分值变动、论文撰写规范调整,增设开题报告、增加论文格式检测等等,详见《关于发布2022秋季本科毕业生论文抽检结果的通知》(继教教管〔2022〕56号)、《关于修订电子科技大学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文件的通知》(继教院字〔2022〕19号)、《关于2022年春季学期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要求和工作流程调整的重要通知》(继教院字〔2022〕1号)、《2022年春季学期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安排》(继教教管〔2022〕1号)、《2022年秋季学期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安排》(继教教管〔2022〕30号)文、《2023年秋季学期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安排》(继教学历〔2023〕0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通知》(继教学历〔2023〕05号)。请校外教学点务必认真阅读,提前对学生做好通知培训工作,保证毕业论文工作顺利开展。
2、关于校级抽检工作的说明
校抽检工作: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以及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按照“校外教学点全覆盖、专业全覆盖”原则,对现场答辩论文进行校级专家抽检。
(1)针对校外教学点:所有校外教学点现场答辩论文根据数量按比例抽检,抽检结果如若出现不合格下学期重新撰写。
(2)针对学生:凡申请学位的学生自动列入校级专家审核名单。
(3)针对指导老师:凡指导的论文出现“不合格”的指导老师,其所带学生的论文自动进入下一轮校级抽检工作中,连续两次抽检有“不合格”的指导老师,两年内不允许指导毕业论文(设计)。
(三)开展线上线下融合教学模式
2022年总校启动了七门课程的在线直播,学生积极参与,师生互动效果好,提升了学生的学习体验。2023年总校将继续针对选课人数较多的公共基础课遴选优秀教师进行直播教学,开展线上线下融合教学模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总校仍将组织重点课程的在线答疑辅导,具体课程清单开学后公布。校外教学点也应按照总校《网络教育学习中心面授辅导教学要求》(附件一),选择专业核心课程为学生提供适当面授辅导,帮助学生加深对专业的理解,拓展专业知识。
(四)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规范化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
1、总校在2020秋季学期依照《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教社科〔2018〕2号)文件精神,对成人教育、网络教育所有培养方案的思政课程开设进行了修订,新培养方案已从2021年春季学期开始执行。请各学习中心提醒学生开展相应思政课程的学习。
2、各学习中心在教学管理过程中,应拓宽思想政治工作载体,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格局。努力探索新时代网络教育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新思路,提高思政工作水平。
3、根据《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任课教师师德师风行为规范》(继教院字〔2019〕 21号)(附件二),对继续教育任课教师师德师风做了规范要求,各学习中心在老师聘请管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该办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二、2023年秋季学期考试相关安排
(一)开学在线考试约考和考试时间
开学针对第四学期(或第八学期)补考的约考时间定于9月8-14日,测试时间为9月20-21日,考试时间定于9月22-27日。
本次考试范围:1.专科和专升本学生在2023年春季学期其培养方案上第四学期不合格课程(含在线考试和大作业),考生自行预约。
2.高起本学生在2023年春季学期其培养方案上第八学期不合格课程(含在线考试和大作业),考生自行预约。
(二)期末在线考试约考和考试时间
学习中心核对正考预约数据时间为2023年11月6-10日,学生个人网上申请补考预约时间为11月11-16日。
期末考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1-27日(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通识课程环节
通识课程心得体会提交的开放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至11月15日,请2022年春季入学的专科学生和2020年春季入学的高起本学生进入学习平台并按时提交学习心得。
三、常规工作安排
2023年秋季学期各项常规工作内容及时间见《电子科技大学成人教育、网络教育2023年秋季学期教学管理工作安排》(附件三)。
四、教学运行相关安排
(一)学习平台相关
网络教育所有在读学生应严格按照“学习平台”内容完成网上学习、网上答疑、网上作业提交等。网上学习过程和网上作业提交将由系统自动记录平时成绩,并按照规定占比纳入课程总成绩。
校外教学点和直属班教务人员可通过【综合管理平台->教务管理->课程辅导资源】进行自测题查询下载。在线考试和大作业课程仅在学习平台提供一套样题供学生了解题型,总校不提供自测题。由于辅导资源每学期均有更新,学习链接将在9月15日以后开放,请各校外教学点通知学生按时登录学习平台进行学习。
学习平台资源部分联系人:姚老师、钟老师,电话:02883207352,邮箱2535984513@qq.com。
学习平台技术部分联系人:胡老师电话:02883207352。
(二)教学支持服务
1、针对学生的学习支持服务
总校专门针对学生的学习支持服务开通了人工服务,值班电话为02883207352,同时学生登录平台后可通过QQ方式进行在线咨询。每天8:30-22:00有工作人员随时为学生进行指导服务。
2、针对管理人员的教学支持服务小组
为了对校外教学点实施更好的教学支持服务,加强总校与校外教学点的信息沟通交流,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管理质量和服务质量,由学历教育运行中心工作人员调整,原支持服务小组如有变动的,请根据变动的情况加入新的支持服务小组。
五、学籍管理工作安排
(一)严格落实欠费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所有学生学费全部实行网上交费,且原则上须在9月15日前完成学费缴纳工作。欠费学生将启动学籍“休眠”管理。10月25日前还未完成学费补交的老生,将按照《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生手册》学籍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六条进行统一清退。
(二)毕业生信息校对和成教新生学籍自查
目前毕业生学籍自查发现信息有误情况较多,校外教学点务必通知参与2024届春季毕业审核的学生于11月30日前登陆教育部学信网进行毕业信息核对,并点击确认。未在学信网核对确认的学生,不予上报毕业生电子注册。
(三)学籍异动
对于符合办理休、退、转、复手续的学生,请校外教学点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时间,在一个月内(春季学期3月份、秋季学期9月份,含邮寄时间)向总校提交学籍异动手续。
(四)新华社图像采集
请各校外教学点通过多渠道组织、督促学生及早完成中国图片社图像采集工作。
(五)学历照片挂网后经人像比对产生的身份核验问题
2023秋季学期拟组织两轮在籍学生身份核验复核工作,初定9月、11月各一次。
(六)在线填写《毕业生登记表》
校外教学点应组织2022春季入学专科和专升本以及2020春季入学的高起本学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截止时间12月25日。总校开学将直接导入2022春入学专科和专升本以及2020春季入学的高起本的学生信息,之前批次未填写的学生由校外教学点单独或者批量添加。
(七)学位申请相关工作
2023年秋季学位申请平台开放时间为10月8-27日,具体要求请关注网站通知。
(八)网教学籍超期延期再处理
开展针对网教2018招生批次学生的学籍超期延期到期后数据再复核处理工作。
(九)成教学籍超期延期再处理
开展针对成教2019招生批次学生的学籍超期延期到期后数据再复核处理工作。
七、毕业生资格审核
2024届春季毕业生数据网上审核(学制、学费、成绩、网教本科统考成绩)截止时间初定于2023年12月30日,届时关注网站相关通知,各单位按此时间做好相关教学安排。
学历教育运行中心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