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毕业生图像采集 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厅(教委):
毕业生图像信息是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不可缺少的 组成部分,是防范学历造假的重要手段。高等学校毕业生图像信 息采集过程涉及学生个人信息和人才培养信息,事关国家高等教 育人才信息安全。为严格落实《数据安全法》、 《个人信息保护 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国家人才信息安全,保护学生个人隐 私,经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毕业生
图像采集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基于采集码的加密采集传输模式
自2023届毕业生开始,学信网将启用基于图像采集码的加 密采集传输模式,逐步取代基于学生身份证件的采集传输模式。 学信网为每个学生提供专属加密的二维码(简称采集码),采集 码中包含学生唯一编号、姓名、证件号码等毕业生图像采集所需 的必要信息,其中姓名和证件号码进行脱敏处理。学生在采集环 节出示采集码,采集单位解密获取采集码中的信息。采集单位将 电子图像和采集码中的信息通过安全通道传输到学信网,精准链
接到学生的学籍注册信息。
二、 采集学生信息坚持“必要最小化”原则
采集码中的信息可满足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需要,高等学校 不再向采集单位提供学生信息数据库;采集单位也不得要求学生 出示身份证件或提供身份信息,不得采集学生的民族、政治面貌、 专业、入学日期、毕业日期等无关信息。采集单位确需采集学生 的其他信息时,高等学校应按照“必要最小化”原则严格把关,
且必须经过学生本人知情同意。
三、 加强图像采集全过程信息安全监督
高等学校要切实增强信息安全意识,强化对采集单位信息安 全监督。采集单位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信息安全,严禁 将任何信息存储在境外服务器或上传至境外网站。采集过程中获 取的文字信息和图像信息,高等学校可要求采集单位在完成采集 工作之后的规定时间内及时删除、销毁,不得擅自留存任何信息。 未经高等学校同意,采集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对外公开任 何信息,不得将任何信息用于其他无关用途,不得自行组织学生 在线校对图像采集信息(包括网站、公众号、小程序、移动端APP
等各类线上渠道)。
请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各高等学校。
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
2022年7月12日
抄送:新华社中国图片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