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生:
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教育)专升本2020级(春)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论文)工作已启动,请相关学生按班主任及高校发布的各阶段时间节点完成论文选题与写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工作相关执行文件
严格按照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及《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规定》《关于对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进行调整的有关通知》执行(详见附件1)。
本次论文分为护理专业202111和非护理专业202112两个批次。
二、严把出口关,严格实行全员查重
1.论文提交后经认定系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由他人代写的稿件,根据《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第十八条规定:毕业论文(设计)严禁抄袭、剽窃。论文一经发现系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将终止该次论文的写作过程,并取消学士学位的申请资格。学生须写出检查、重新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方能随下届学生重做毕业论文(设计)。如果再次发生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记“不及格”,取消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资格,只能按结业、肄业颁发相应的结业或肄业证书。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理。
2.抄袭认定标准详见论文系统公告。
3.查重结果将作为论文是否符合要求的判定条件之一,论文最终成绩以指导教师评定为准。
4.未经查重或查重不合格的稿件,本次论文最终成绩按“不及格”记载。
5.具体查重安排及要求将另行通知。
三、论文选题及写作
1. 论文选题及提交方式:本次论文选题、学生提交论文、指导教师评阅论文均在学院论文系统内进行。
2. 论文选题及写作对象:(1)2020级(春)及往届论文成绩不合格且在学籍有效期内的学生;(2)已取得的总学分数不低于40学分;(3)学费已缴清者。凡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学生均可参加本次论文选题并写作。 选题及操作:未在学院论文系统进行选题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论文写作。学生可根据论文系统内提供的论文选题方向下自拟论文题目。
3.写作流程:本次论文写作分为提纲、初稿和终稿三个阶段,未进行上一阶段的写作,将不能进行下一阶段的写作。各位学生在正式写作论文之前,请认真学习论文相关写作规定,学生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各阶段的起止时间,按时提交论文提纲、初稿和终稿,过期将不能提交。
四、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采取学生自行申请的形式,未申请答辩的学生则无答辩资格。具体如下:
1.申请答辩方式:在论文系统内提交答辩申请。
2.申请答辩对象:拟申请学位、论文评优及自愿申请参加答辩的学生。
3.答辩资格认定:(1)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论文系统内提交答辩申请;(2)论文写作成绩评阅合格;(3)规定时间内通过论文系统内按要求提交答辩材料。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学生方能参加答辩。
4.提交的答辩论文附表材料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教师评阅意见表、专家评阅意见表、答辩意见表。
5.答辩论文:学生在论文系统内提交的终稿最后一稿,经查重后,由指导教师评阅合格的稿件将作为答辩论文。
6.答辩学生的论文成绩:参加答辩的学生论文最终成绩按照答辩成绩记载;学生须按时参加答辩,因个人原因缺席者,论文成绩按“不及格”记载。
7.《关于对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进行调整的有关通知》文件中“对于用已发表文章作为论文的学生申请学位,不需参加答辩”,此项规定仅适用于护理学专业。
8.答辩学生应根据本批次的答辩时间段提前调整好时间。答辩通知于4月上旬发布,答辩时间、分组安排一经公布,不再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