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组织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本专科各专业
2002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系统)电大、省校直属部:
为了确保教育部即将对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的中期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省校党委行政决定: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本专科各专业在校学生今年秋季学期提前两周于8月12日开学。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进一步推进新教学模式的构建,现将有关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试点学校和教学点应根据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本科法学、金融、工商管理、会计、汉语言文学专业和专科教育管理、小学教育和金融学专业教学计划进程表,开设今年秋季学期的课程并全部按照教学模式组织实施教学工作。
二、各试点学校和教学点必须按照川电大校发(2002)18号文《推进我省现代远程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和教学管理模式运作的几点意见》和川电大校学发(2002)11号文《四川电大关于深化教学模式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按课程进行注册,并打破传统的按年级组班教学的组织形式,实行跨专业、跨年级,以课程为单元组织教学。允许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课,自主制订课程学习计划。选课较集中的课程,学校以课程为单元组织教学辅导;选课不集中的课程,实行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个别化自主学习。
三、全力整合课程教学资源,积极构建新的学习支持服务系统
各试点学校在校学生今年秋季学期开设的课程,大都是中央电大和省电大已经滚动开出的课程。因此,各门课程的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已基本到位。各试点学校必须按课程全力整合文字教材,电子教材(音带、像带、VCD等),CAI课件等多种媒体教学资源,以及网络、音像、文字等各类教辅资料,并通过功能完备的广播电视、卫星和VBI、IP按收装置,以及网络教室等设施,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比较系统的课程学习支持服务。
四、合理安排和组织实施课程各教学环节
各试点学校应按照新教学模式和课程教学要求,精心设计并规范地组织实施各门课程的教学过程,诸如网上教学、面授辅导、音像授课、形成性成绩考核,以及实验实习等教学环节,均应有切实可行的组织实施方案。在教学时数的安排上,坚持实行“三个1/3”的原则,即组织学生收听收视中央电大课程主讲教师音像课或网络课的学时数为课程总学时数的1/3;辅导教师辅导课学时数为课程总学时数的1/3;学生自主学习网上教学资源或采取其它学习手段自学的学时数不少于课程总学时数的1/3。
五、积极构建新的教学辅导模式
各试点学校和教学点对今年秋季学期开设的各门课程,均应成立包括课程责任教师,课程辅导教师和课程管理员的课程组,并以课程组为骨干,积极构建新的教学辅导模式。
新的教学辅导模式要求面授辅导教师应充分消化主讲教师的教学内容,按“导学”的要求作好教学准备,包括收视收听中央电大主讲教师和省电大省管课程主讲教师音像课和网络课的内容,浏览网上教辅资料,熟悉课程CAI课件、IP课件及VCD光盘等教学资源,并在此基础上撰写教案。面授辅导教师在教学辅导过程中,应侧重讲基本线索,以及重点、难点和疑点问题,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同时根据课程教学要求和教学资源的情况,恰如其分地运用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和教学形式授课,并恰当地使用电子教案进行教学辅导。
省校要求8月12日至25日期间,每门课程必须安排1—2次按新教学辅导模式运作的面授辅导课。各试点学校必须为面授课辅导教师提供或帮助其获取相应的课程教学资源。
六、学生必须按课程制订自主学习计划,并在教师的指导下,运用学校提供多种媒体教学资源进行自主学习,每个学生必须运用2种以上媒体教学资源进行课程学习。
七、目前,全省电大系统已有12所试点学校开通了双向视频系统。8月12日后,省校将安排教师通过双向视频系统讲授直播课。具体播出课程和及播课时间另行通知。
八、为了保证8月12日开学后各试点学校均能够按时开学并按新教学模式组织教学活动,省校教学处将派出教师到部分试点学校指导、检查相关教学工作。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
二○○二年七月三十日
发:各市州(系统)电大
报:省校各位校领导
送:教务处、教材处、电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