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加强开放教育试点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转载于平台上,请各试点电大认真学习和执行。
四川电大教学处
2002.9.7
关于印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加强开放教育试点
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网络教育学院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8号)文件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切实保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健康有序开展,实现项目研究的预期目标,我校制定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加强开放教育试点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加强开放教育试点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二○○二年九月三日
附件: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加强开放教育试点
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自1999年启动以来,在许多方面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试点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证试点项目健康有序地发展并实现预期目标,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试点项目实际,结合试点项目中期评估的情况,特提出意见如下:
一、加强试点教学点的建设与管理
1.严格执行试点教学点申报审批制度。未经中央电大审核批准,各省级电大不得擅自设立试点教学点,也不得在试点教学点擅自增开新的试点专业。对于在办学指导思想、教学基本条件、师资配备、教学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教学点,对于未经申报和中央电大审核批准的教学点,以及擅自设立下级教学点或开办未经批准专业的教学点,省级电大要区别不同情况令其限期整改或暂停招生、取消试点资格,同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2.建立健全试点教学点管理办法。要结合课题研究抓好典型,认真总结和推广试点教学点建设与管理的经验,对试点教学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对在试点项目中期评估和中央电大教学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教学点,省级电大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如省级电大对有问题的教学点整改不力,或者所属教学点普遍存在严重问题,中央电大将停止该省级电大的试点资格,并限期整改。
3.建立试点教学点年报年检制度。省级电大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所属教学点的基本情况汇总后报送中央电大。此外,中央电大对试点教学点将进行随机抽查,并组织省级电大开展试点教学点互查工作。对年报年检和抽查、互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别情况进行处理。年报年检和抽查、互查情况及有关问题的处理结果要及时通报。
二、加强招生工作管理,保证生源质量
4.中央电大统一制定招生宣传提纲,并在有关媒体上发布招生广告或进行其他形式的招生宣传。省级电大应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现代远程教育招生工作管理的紧急通知》和中央电大有关要求开展试点招生宣传,加强招生宣传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每季招生前,省级电大应结合当地特点制定招生简章,并按规定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央电大备案,同时负责审核所属教学点的招生宣传材料及广告。省级电大和试点教学点发布的招生信息必须实事求是,不的发布虚假信息误导社会。对教学点在招生宣传中的违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并视其情节作出相应处理。
5.中央电大制定招生方案,确定招生专业和规模,既要努力适应社会教育需求、又要充分考虑各级电大的办学能力、教学条件以及教学资源建设等情况。省级电大按照当地社会需求和自身的办学能力、教学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央电大申报招生专业及指标,试点教学点的招生专业及规模必须有相应的教学条件保证。省级电大要严格执行中央电大下达的招生方案,确需适当增加招生指标的必须按规定申报,未经中央电大批复同意的超计划招生数不予注册。不得跨区域设点招生,不得以各种方式转让或变相转让招生指标,不得将招生工作委托、承包给经营性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如出现此类情况,中央电大或省级电大组织核查后要严肃处理。
6.按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入学资格审核、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和各专业教学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审核学生入学资格。不得接受持非国民教育系列证书及不符合相关专业教学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者注册入学。入学资格审核实行教学点初审、省级电大复审、中央电大终审的分级审核制度,并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
三、加快网络教学环境建设,提高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
7.中央电大、省级电大及试点教学点,都要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利用计算机网络、教育卫星电视和多媒体手段开展远程教育的能力。当前特别要加紧进行网络教学环境的建设。校园网建设及升级改造和教育卫星电视设施数字化改造要加快进程,有条件的省级电大可建立连通试点教学点的宽带网或地域网,以及能够进行实时交互式教学的电视或网上直播课堂和双向视频会议系统。试点教学点必须具有顺利接受并向学生提供中央电大、省级电大通过网络和教育卫星电视传送的教学资源与信息的设施条件。
8.推广使用电大在线网络教学平台,合理应用各种信息技术和教育技术手段,根据试点教学需要,不断提升和完善其功能作用。要利用“三级互动”的网络教学平台,为学生营造“天网地网结合”的网络教学环境。进行本科专业试点的地市级电大,应于2002年底前安装使用网络教学平台。中央电大、省级电大及试点教学点的网上教学要逐步明确职责分工,中央电大要争取为省级电大提供通过数字卫星下传教学资源的服务。
9.努力采用多种媒体手段开展教学活动。中央电大、省级电大及试点教学点,在教学媒体使用、教学过程控制、学习支持服务和教学教务管理等方面,要注意充分利用各种现代化设施,提高实际应用现代化手段的能力和水平。中央电大将加紧进行教务管理系统的升级,同时积极开发并推广应用办公自动化系统等其他管理系统,实现教务管理系统、网络教学平台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等管理软件系统的整合。要采取有效措施,使教师、管理人员和学生掌握计算机网络和多媒体技术等新媒体手段的应用技能,逐步形成利用这些手段进行教学、管理、学习活动的意识和习惯。
四、加强教学过程设计与管理,狠抓教学环节的落实
10.落实入学水平测试、入学教育和补修课程教学工作,严格免修免考课程审批程序。省级电大及试点教学点要精心组织实施入学水平测试,根据测试情况对学生进行分层分类指导,并按要求完成“开放教育入学指南”课程教学,中央电大要加强对省级电大入学水平测试和入学教育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省级电大及试点教学点按照专业教学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补修课程教学,并将实施情况报送中央电大。中央电大、省级电大要完善免修免考课程管理办法,省级电大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受理学生的免修免考申请并进行初审,中央电大进行终审并对省级电大的初审工作进行检查。
11.加强教学过程的设计、组织、管理、监控和评估,进行教与学模式的探索。中央电大制定的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和课程教学设计方案要提高质量,更加有效地规范教学过程和指导试点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省级电大在组织教师认真研究这些教学文件的基础上编制实施细则,作为教学过程实施的具体依据,指导学生学习。要认真研究和积极推进远程教育中的素质教育,把素质教育贯彻在教学全过程中。继续探索以课程为单元组织教学,组织并指导学习小组活动,坚持以学生个别化自主学习为主、教师辅导为辅的改革方向。
12.提高面授辅导课程的质量。中央电大制定的课程教学设计方案,应对省级电大及试点教学点的面授课程教学提出指导性意见。试点教学点必须配备称职师资担任面授辅导课程教师,建立面授课程听课、检查制度和学生评议制度。要把面授辅导课程作为采用多种媒体教学的远程教育教学过程的有机构成部分,讲重点、讲难点、讲思路、讲方法,指导学生有效地综合运用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引导和帮助学生进行自主学习。面授辅导课程的具体安排,应考虑到不同专业、课程的特点及学生自主学习的实际需求。
13.加强形成性考核的设计和管理。中央电大制定的必修课程形成性考核实施细则,应包括该课程形成性考核的目的、基本形式和方法,设计原则和要求,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以及成绩管理等内容。省级电大及试点教学点要按照相应的管理职责,把形成性考核的各个具体环节落到实处,使形成性考核真正起到促进教学改革、改革考核方式、保证教学质量的作用。对教学点在形成性考核中出现的问题,中央电大、省级电大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时处理。
14.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花大力气落实实践环节教学。中央电大制定各专业实践教学大纲、专业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实施方案,并对省级电大及试点教学点实践教学实施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省级电大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践教学实施细则,建立满足试点专业实践教学需要的校内、校外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配备合格的实践教学师资,认真组织实施实践环节教学,并对教学点实践环节教学进行检查和指导。社会调查、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方案均由中央电大统一制定,省级电大根据教学方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并加强对教学点的检查和指导。
五、提高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利用率,完善学习支持服务
15.以试点专业主干课程为重点,加快建设适应试点专业教学需要的多种媒体教学资源,主干课程全部配齐两种以上教学媒体。加强课程的教学设计及多种媒体资源一体化设计,努力实现各种教学媒体的优化配置和综合利用。进一步提高文字教材和音像教材的编制水平,积极开发基于网络环境的新型教学媒体和动态教学资源。努力探索网上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的特点、规律及运行机制,既要适应当前教学需要,又要为以后的资源整合、利用和再开发打下基础。尽快成立全国电大教学资源协作会,推进全国电大教学资源建设的统筹规划、分工合作和教学资源的评估、推广、应用,促进教学资源共享。
16.中央电大、省级电大要加强对试点教学点和学生综合应用各种媒体教学资源的指导。省级电大及试点教学点要通过多种形式,将中央电大提供的教学资源和自行建设或引进的教学资源提供给学生,引导辅导教师和学生综合运用中央电大、省级电大提供的多种媒体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资源的利用率。对不使用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提供的多种媒体教学资源,或者以传统面授方式取代多种媒体教学的试点教学点,要限期进行整改,问题突出、整改成效不明显的,应暂停招生直至取消试点资格。
17.疏通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出版发行渠道。扭转系统传输与发行渠道不通畅和部分课程教学资源不能按时到位的状况。保证把教学资源及时地送到学生手中,中央电大统设课程文字、音像教材的课前到达率,应保持在98%以上。适应学生个别化学习和课程注册等新的情况,逐步采用网上订购和物流配送相结合等多种方式,为学生选用各种教学媒体提供方便。省级电大及试点教学点要及时向学生通报教学资源信息,配合做好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发行工作,保证教学资源按时准确到位。
18.通过中央电大、省级电大及试点教学点的协调运作,为学生提供完善的学习支持服务。中央电大、省级电大要建立若干示范性、实验性学习中心,取得经验,更好地指导试点工作。中央电大应利用各种载体及时向地方电大和学生发布教学与教学管理信息,通过电视、网络直播教学和网上辅导、答疑等教学活动为学生提供导学、助学服务,在省级电大建立学习支持服务评测点,同时要加紧建设数字化图书馆和网上多媒体阅览室。省级电大及试点教学点要有效地为学生提供图书资料、视听阅览、信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建立多种形式的教与学之间的双向信息反馈渠道,重视利用计算机网络开展信息咨询服务和辅导、答疑等教学活动,高度重视并及时受理学生的投诉。中央电大要保证课程作业开学前到达(部分新开课程作业开学后一个月内到达),省级电大和试点教学点应及时发送到学生手中。
六、严肃考风考纪,把好考试质量关
19.省级电大要严格按照中央电大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试,强化考试环节和阅卷工作的管理。严格评分标准,坚决杜绝考试作弊现象,重视考试质量分析。要特别重视监考教师的聘用和培训工作,把好监考关。除组织常规的巡考外,对监考出现问题或考试成绩及格率严重偏高的考区(考点),中央电大、省级电大要进行蹲点监考。严禁在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地方设立考点;“信得过”考区(考点)评选实行动态管理,已经评选出的“信得过”考区(考点)若出现严重考风考纪问题,要取消其称号并限期摘牌,中央电大、省级电大要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20.中央电大、省级电大要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和考试社会监督机制,进一步提高电大系统组织考试的信度及社会美誉度。中央电大考试中心设立考务监察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考试监督举报电话,专门受理来自各方面的举报,查处考试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省级电大要设立相应的考试监督机构,并向社会公布考试监督举报电话。
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开展教学研究
21.中央电大要按规定配置足够的试点专业专任教师,并对省级电大及试点教学点的教师配置进行必要的指导、监督。省级电大及试点教学点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试点专业的教师应严格按照要求配置到位。对于师资配置不足的试点教学点,省级电大应采取措施限期补充并暂停相关专业招生。省级电大试点专业师资配置不足的,中央电大将停止其相关专业招生。
22.加强教师培训。中央电大、省级电大及试点教学点,都要有计划地对教师进行以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和现代教育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岗位培训,特别是计算机网络和多媒体技术方面的培训,以及专业和课程教学培训,分层次逐步实施考核上岗制度。中央电大要组织地方电大领导和试点骨干人员的培训,并为地方电大的全员岗位培训提供指导和服务。要特别重视兼职教师的岗前培训,帮助兼职教师尽快了解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特点,使他们能够按照试点的要求参与各项教学工作。
23.中央电大、省级电大要围绕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组织教师参加试点项目的课题研究,结合专业、课程教学实际,开展网络环境下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和课程教学教法研究,探索交互和协作学习、研究式学习等学习模式。中央电大所有本科试点专业,将按专业陆续成立全国电大教学研究中心组,开展教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专业、课程师资培训会要提高质量,重视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和双向视频会议系统开展教研活动。中央电大将与省级电大合作,陆续建立各试点专业的教学实验基地。2002年,每个本科专业建成一个教学实验基地,结合专业教学特点进行教学模式的实验和研究,重点是在教学资源的建设与应用、教学过程的设计与实施以及学习支持服务等方面进行探索。
八、加强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24.中央电大要认真研究和组织实施教学管理模式改革,加大试点教学管理制度建设的力度,结合试点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有关教学管理制度,努力提高教学管理制度的“学术含量”,同时对地方电大执行教学管理制度的情况要进行有效监控。省级电大及试点教学点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配套的教学管理制度,并在实施中不断完善。省级电大应按要求通过中央电大教务管理系统及时、正确上报有关教学管理数据,上报教学管理数据不及时、不正确和不符合要求的,应分别情况予以处理,情况严重的可取消试点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