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播电视大学关于“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理工科类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理工科类集中实践环节包括实习(见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等形式。 一、实习(见习) 实习(见习)的主要目的在于巩固学生所学的基础理论知识,使学生了解、认识所学专业的工作要求和特点,并进行实际操作;培养学生实际工作的技能和技巧,从而为毕业后能很快适应本专业工作奠定初步基础。 1.要求 凡修完全部专业主干课程,已修课程学分达到最低毕业学分80%以上的学生,均可参加实习(见习)。实习(见习)由各工作站(教学班)统一组织安排。 参加实习(见习)的学生写出实习(见习)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内容、效果和体会。实习(见习)报告由学生独立完成,要求卷面整洁、字迹工整、使用正规稿纸。正文前必须附有写作提纲。 按要求参加实习(见习)并且成绩合格者,给予相应学分。 2.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由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水平、较好的专业修养、较强的工作能力的教学人员和专业工作者担任。 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实习(见习)的全过程。 3.成绩评定 考核内容:实习(见习)时的基本情况与表现;实习(见习)报告的内容与文字表达。 考核标准:成绩分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等。 成绩评定办法:由学生填写实习(见习)鉴定表,实习(见习)所在单位对其实习(见习)时的基本情况与表现签署意见。指导教师负责实习(见习)报告的成绩评定,电大分校负责成绩审核。 实习(见习)报告初评不及格者,允许补写一次。 二、课程设计 课程设计(包括课程大作业或设计性实验)是工科各专业的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之一。它是围绕一门主要技术基础课或专业课,结合工程设计而进行的一次综合性训练,旨在培养学生在本课程范围内,初步掌握解决工程实际问题时所应具有的查阅资料、技术标准和规范,以及绘图、装配和调试等能力,为毕业设计及今后从事专业工作打下基础。 1.选题 选题要符合教学要求和工程实际,体现综合性、实用性和一定的先进性。题目可由指导教师指定,也可由学生自选、指导教师审定。 课程的内容应使学生在方案论证、工程计算、材料及元件的选择、技术标准和规范的使用、图纸的绘制、程序的编写、装配高度以及经济核算等方面得到综合性训练。 课题的难度和任务量,控制在学习成绩中等的学生经过努力后,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指导教师 由该课程任课教师或与该专业相近的教师和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课程设计的全过程。 3.组织实施 课程设计的选题、进度计划、指导教师资格由电大分校(工作站)制定并报送地、市级电大审核。 不同学生设计题目内容要有所区别,但教学班从事课程设计的时间和地点应相对集中。一个指导都指导的学生数不宜超过20人。 学生要认真完成设计任务书中规定的全部设计任务(有实验项目应完成实验并写出实验报告;进行装配调试的学生应完成实物制作)。 4.成绩评定 课程设计成绩由指导教师根据课题完成情况和考核成绩综合评定。 成绩分优、良、及格和不及格四等。成绩及格(含及格)以上者给予相应学分。 三、毕业设计(论文) 毕业设计(论文)是完成培养目标、造就合格人才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分析和解决一般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使学生的创造性得以发挥;完成工程技术人员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的初步训练,使学生在毕业后能较快地胜任相应专业的技术工作。 1.选题原则 选题必须符合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和要求,确保学生得到本专业所需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全面训练。 毕业设计(论文)选择的课题,要求能较好地满足教学要求;训练内容涉及知识面较宽;能结合当前科技和经济发展,具有一定实际意义。选题涉及内容,本科不少于本专业五门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所涉及的知识范围,专科不少于本专业三门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所涉及的知识范围。在满足综合训练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与本地区、本单位生产实际相结合的题目。 选题要体现先进性,有利于深化所学知识和拓展知识面。 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量要适中,学习中等程度的学生经过努力后在8—10周内能够完成。 2.要求 学生必须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确实需要多人合作完成的综合性课题,必须明确分工,由学生独立完成所分担的部分。杜绝抄袭等弄虚作假行为。 毕业设计(论文)包括:目录、提纲、论文摘要、正文、引用参考文献资料,以及专业所需的图纸、说明书等相关材料。 所引用的中外文参考文献资料,必须注明引用教材(或著作、期刊等)的书名(或著作、期刊名)、作者、出版单位、时间(引用期刊的还必须注明文章名)。引用其他参考材料也应注意资料来源。 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卷面整洁、统一格式。手写要字迹工整,亦可统一使用A4纸规格打印及装订。 毕业设计(论文)制作成电子文档。 3.指导教师 由对课题比较熟悉,思想作风正派,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并应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本校教师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可向社会聘请指导教师,但资格标准不得降低。每位指导教师只能指导一个或两个相近课题。指导学生数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经验丰富、专业能力较强的电大专职教师指导学生数每人不超过10人;兼职(或业余)指导教师根据情况酌减。 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指导教师的职责有: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创造性,不包办代替或放任自流讲清题意,指导学生正确选题;提出明确要求,制定工作计划;介绍参考书目,进行文献检索指导;指导学生拟订论文写作提纲;检查进展情况,进行具体指导(一般对学生进行三、四次阶段检查,每周进行一次工作进程和质量检查);审阅论文初稿,指导学生修改;提出评分意见,写出评语初稿。 指导教师指导论文的时间不低于8学时/人。 4.时间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在修完全部专业主干课程,已修课程达到最低毕业学分的80%以上时进行。修完全部课程、达到毕业总学分后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和考核工作。 5.成绩评定 考核内容:学生是否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论文是否文字通顺,书写整齐;设计计算是否准确、图纸表达是否正确;材料是否充实(译稿及原文应附在论文中);论文论述是否完整,结构是否合理,理论分析是否正确;工程或工艺设计方案是否合理,技术上是否可行。 考核标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分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等。 6.论文答辩 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均须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组织确有困难的电大可抽取部分论文进行答辩,抽取比例不得低于30%;参加答辩的学生随机抽取,不得指定。采取部分答辩的形式,须经省校批准,省校将报中央电大备案。专科毕业生按川电大校学发[2001]005号《四川广播电视大学专科各类各专业毕业实作实习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实施。 试点电大应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的研究方向成立专业答辩组,负责审阅并主持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和评分工作。答辩组由本学科专家5—7人组成(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2人以上)。指导教师在本人指导的学生答辩时不能担任答辩主持人,但可以是答辩组成员。 本科答辩主持人须具有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获得中央电大颁发的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 答辩程序: 答辩组审阅毕业设计(论文),主要审查其设计方案是否正确,技术上是否可行,理论分析是否正确,是否有一定新意,作出初步评价;在毕业设计(论文)所设计、研究的范围内,提出若干质疑问题,要求学生答辩。如发现论文是抄袭他人的或由他人代写的,不能参加答辩,应令其重写。 答辩后,要当场公布答辩成绩。答辩组根据学生的毕业论文成绩和答辩成绩,给出综合成绩,登入毕业论文评语和成绩表中。 答辩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交地(市)级电大教务处(科)存档,集中保管。 7.组织实施 省电大主要负责按照中央电大的有关要求,制定有关毕业论文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安排论文答辩工作;对所属地(市)级试点电大毕业论文工作进行指导及现场检查,审核报批的工作计划、论文课题及毕业论文成绩。 地(市)级试点电大和试点教学点根据上级电大的要求,具体组织毕业论文指导及论文答辩等各环节工作。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 二○○二年九月二十日 |